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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们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吴晓根先生 研究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目前还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8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顾佳丹先生 高级经济师。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担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总

经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目前担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高云虎先生 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高先生曾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专项规划处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综合处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等职务。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目前还担任华侨城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4.鲍朔望先生 高级审计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曾担任审计署经贸审计司五处处长,审计署海关审计局局长,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局长,审计署行政政法审计司司长,审计署党组上海特派办分党组书记、特派员。曾任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童国华先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童先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化学系,并获得复旦大学理学硕士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童先生曾担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光纤部主任、副院长、院长,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以及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目前还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履职期间,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6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7次独立董事会议。吴晓根董事、顾佳丹董事、高云虎董事、鲍朔望董事及童国华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亲自出席其应当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践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以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真研究、审慎表决,对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后发表表决意见。

(二)理论学习及调研考察情况

2022年,独立董事高度关注行业和公司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现场考察,持续增进对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和公司业务的理解,不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科学履职能力。日常工作中,广泛研阅与公司治理及通信行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财务等专业培训材料,关注行业媒体报道及资本市场分析报告等,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履职期内,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集体调研,走访湖北联通、山西联通、软研院、数科公司等具有代表性的分(子)公司,听取财务部、市场部、网络部、资本运营部等总部部门的汇报。通过调研,主动加强与公司经理层、下属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加深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熟悉和了解。

(三)科学决策情况

履职期内,积极立足独立立场、专业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促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出席会议前,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事项讨论及审议,关注会议程序,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出资人、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2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多项重大事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5G联合规划建设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公司制度体系等;以及公司日常重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报告等;此外还听取了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思路、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年投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年度预算以及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

(四)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和有关方面沟通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公司工作会等会议及调研培训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依托执业经验,提出有益

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内,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完善培训、报告、调研制度,创设数字化履职工具,全面保障董事会作用发挥。强化任职培训,制定全覆盖、全周期、滚动式培训管理计划,结合任职身份、起任时间、履职重点,全年组织董事培训约20人次。建立“日+月+季度+年”报告制度,每日监测资本市场热点,每月收集行业最新动态及分析师观点,每季度汇编重要政策文件及近期监管动态,每年报送公司工作报告及下年工作计划,全年报送各类报告近300份。丰富调研活动,组织多次调研活动,促进董事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开发包括会议、报告、数据等模块的董事履职掌上工具,实现资料一触即发、信息一点阅知、指标一屏看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对于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履职期间,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落实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2022年,公司坚持将企业发展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统筹推进,引领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加强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以建带用、以用促建,持续深化5G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全面承接“东数西算”工程,着力打造5G/4G、千兆宽带、算力、政企“四张精品网”,当好服务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铺路人”。贯彻落实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

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坚持打好大联接、大计算、大数据、大应用、大安全“组合拳”。充分激活5G融合创新能量,累计打造1.2万个5G规模化应用项目,加速推动5G应用从“样板间”向“商品房”转变。将“5G+工业互联网”和5G全连接工厂建设升级到公司战略,打造5000多个“5G+工业互联网”项目和1000多个5G全连接工厂项目。深度赋能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落地实施800多个智慧城市项目,为超过22万个行政村提供数字乡村服务。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持续推动企业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强化通信运行安全保障,加强基础网络安全建设,大力发展大安全主责主业。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并相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国联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3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该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快速高效拓展业务,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资金占用事项。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3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增补董事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增补董事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经理层2021年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2022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高级副总裁唐永博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财务负责人姜爱华女士因岗位变动辞去相应职务,董事会聘任李玉焯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唐永博先生、李玉焯女士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与担任职务相对应的资格、经验和履职能力。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2年5月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2022年年度审计、2022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2022年度半年度审阅以及2022年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的专业服务,同意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决定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九)现金分红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息规定,经2022年5月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6月29日以每股0.0391元人民币(含税)实施派发2021年年度现金红利。经2022年10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继续派发中期股息,于11月9日以每股0.0663元人民币(含税)实施派发2022年半年度现金红利。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利润分配相关议案,高度关注公司对社会公众股东合法利益的保护,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息规定,并且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社会公众股东可以通过参与股东大会环节以及公司的投资者会见、热线电话、邮箱、多媒体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维护。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发布《中国联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承诺于履职期间得以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司2021至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最优级(A级)评价。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末,公司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聘请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如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三)股权激励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等相关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十四)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依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独立董事需独立审议的事项,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相应提供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董事作出决策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及召开依法依规,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

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尽责,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吴晓根、顾佳丹、高云虎、鲍朔望、童国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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