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15 | - | 2021/6/16 | 2021/6/16 |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15 | - | 2021/6/16 | 2021/6/16 |
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舟传真:0574-86221320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6221609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