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各方进一步协商,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业绩补偿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达成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晓东、欧波、谭淑娅、重庆策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重庆顺展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重庆能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公司对前期编制的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更新,并编制了《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