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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进展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而发生,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望时代”)控股股东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因经营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东科数字(存续公司)和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新岭科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临2023-010)。

2023年5月10日,东科数字(存续公司)与新岭科技(新设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东科数字将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97,870,270股(占东望时代总股本的11.59%)转让给新岭科技,剩余146,805,406股(占东望时代总股本的17.39%)保留在存续公司东科数字。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名称: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M5XYP9B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洪锋注册资本:6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1日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89号330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情况

名称: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CEPPY37C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磊磊注册资本:400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6日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猴塘社区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C幢东楼201室-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服饰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

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分立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分立前,东科数字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4,675,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8%。

本次分立后,东科数字(存续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6,805,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9%;新岭科技(新设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7,870,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转让方(甲方):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

(二)签署日期

2023年5月10日

(三)协议主要条款

1、标的股份转让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东望时代97,870,27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1.2 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乙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上市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甲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2.1 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价款支付。

3、标的股份过户

3.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负责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

料,乙方予以配合。

3.2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符合条件的股份转让申请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且缴纳经手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及办理过户登记,乙方予以协助。

3.3 乙方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实乙方己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4、费用

4.1 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股份转让款以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分立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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