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