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11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35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联储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6.20% | 603.01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万元)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355天 | 浮动收益 | 非结构化 | -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3月24日,公司以1亿元自有资金继续持有“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1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14日
1.3、相关费用和业绩报酬:
1.3.1 托管费为0.02%/年;
1.3.2 管理费为0.5%/年;
1.3.3业绩报酬:当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期第1个工作日分红时,管理人提取分红份额当期实际年华收益率(R)超过管理人披露的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M)以上部分的50%作为业绩报酬。若委托人当期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则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其中,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开放期首日。
1.4、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于管理人、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计划财产或投资者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一方当事人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
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 | 成立 时间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001年 | 吕春卫 | 25731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 | 北京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项 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 日 |
资产总额 | 1,788,997.91 | 1,836,365.92 | 1,725,009.58 | 1,644,039.89 |
所有者权益 | 561,486.54 | 561,549.87 | 569,332.48 | 571,073.71 |
营业收入 | 70,846.09 | 67,959.46 | 91,541.92 | 91,486.58 |
净利润 | 8,314.45 | 4,048.02 | 10,436.29 | 7,147.02 |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56,626.48 | 276,611.92 |
负债总额 | 38,259.30 | 45,909.20 |
所有者权益 | 218,367.18 | 230,702.72 |
项 目 | 2019年1-12月 | 2020年1-9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78.42 | 20,330.44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 入金额 | 实际收 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5,000 | 14.44 | 0 |
2 | 券商理财产品 | 75,000 | 40,000 | 830.68 | 35,000 |
3 | 信托理财产品 | 17,000 | 10,000 | 568.63 | 7,000 |
合计 | 97,000 | 55,000 | 1,413.75 | 42,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42,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9.23%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8.57%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42,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8,000 | ||||
总理财额度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