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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7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依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及其合法性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认购万东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万东医疗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接受万东医疗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万东医疗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就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减持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六个月内减持计划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自万东医疗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即2021年7月5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含当日),不存在减持万东医疗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减持万东医疗股份,也不存在减持万东医疗股份的计划。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万东医疗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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