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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司代码:600058 公司简称:五矿发展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虽然公司2020年度实现盈利,但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1,970,167,730.02元,结转至下年度。以上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五矿发展600058龙腾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宏利曲世竹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
电话010-68494205010-68494916
电子信箱wanghl@minmetals.comqusz@minmetals.com

煤炭、焦炭、铁合金等冶金工业原料,主要通过长协采购、代理销售等方式获取上游资源,向钢厂客户提供冶金原料集成供应服务,实现供应链服务收益;金属贸易包含各类钢材和制品,依靠雄厚的网络分销、仓储管理和加工配送等服务能力,构建以建筑央企和大型国企为核心客户的全国性工程配送体系,为终端客户提供从钢材产品到物流配送、仓储加工、套期保值等综合服务,获取稳定综合化收益;供应链服务包含仓储加工、保险经纪、船/货代、电子商务、小额贷款、保理、招标代理等,主要通过布局完整的仓储、加工、物流等网络,结合金融手段为实体企业提供支撑,获取服务费及贸易增长带来的双重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冶金原材料贸易、钢材贸易、仓储加工配送、口岸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招标服务、电子商务等黑色金属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形成供应链贯通、内外贸并进的经营格局,是国内经营规模大、网络覆盖广、综合服务能力全的大宗金属矿产品流通服务商,在主要原料商品进出口和钢材工程配供业务领域保持国内领先地位。2020年,公司大商品经营规模实现增长,铁矿石业务经营量约2,800万吨,钢材(含钢坯)经营量近千万吨,工程配送业务近600万吨,保持国内领先地位;铁合金、氟石等商品经营持续领跑行业。公司供应链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物流服务量站稳亿吨级大关;招标、小贷等业务稳步发展,围绕供应链内外协同的良好发展局面初步形成。

目前,公司在国内拥有分销公司、加工中心、物流园区、口岸公司等形式的营销、物流网点百余个,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司受托管理多家海外公司,遍布亚、欧、美、非、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海内外一体、全球化运作的营销网络;受托管理中国五矿曹妃甸国际矿石交易暨矿石期货中心项目,项目集保税、混矿、融资监管、交割堆存及矿石交易服务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大宗商品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积极发挥行业示范与引领作用,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中国金属流通协会副会长职务,并被中国金属流通协会评为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5A级企业,荣获“2015-2020年度钢铁产业链发展功勋企业”“2019年度中国钢材销售十强企业”称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五矿物流均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5A物流企业资质。

(三)行业情况

2020年,钢铁行业在国民经济和工业平稳发展中发挥了“压舱石”作用,为全国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生产端,国内粗钢产量10.53亿吨,同比上升5.2%,年粗钢产量全球占比56.5%,再创历史新高。需求端,市场需求旺盛,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拉动下,建筑行业成为我国钢材消费量创历史新高的主要推动力;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同步带来工程机械用钢需求良好,汽车、家电等行业企稳,制造业用钢整体呈现较快增速。原料端,在钢材市场供需上升的拉动下,进口矿量持续增长,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扬,国内钢铁行业对关键原材料依存度居高不下的困境仍难改变。

在市场需求回升带动下,2020年钢材库存下降、价格整体呈现上行态势,钢铁生产企业实现经营效益增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钢铁行业所面临的环境逐步向好,市场恢复性增长;同时,随着钢铁流通企业的深化转型,其在资源获取、销售渠道、期现结合操作、产业链集成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逐步增强,通过与钢铁企业协同发展赢得了很多发展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8年
总资产21,807,469,612.8820,676,776,763.945.4720,871,719,417.47
营业收入67,318,471,910.3762,248,468,915.078.1456,530,042,88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684,664.37173,954,179.3454.46-803,916,04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058,975.53-68,001,828.15-660,313,56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46,155,633.816,632,613,176.761.716,582,107,884.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179,623.921,455,016,294.33-109.50-230,827,81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80.0228385.96-0.88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80.0228385.96-0.88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0900.5872增加2.2218个百分点-20.6652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949,393,723.7118,969,846,329.2320,965,455,777.4318,433,776,08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38,012.01197,155,467.3398,022,257.0921,144,95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961,612.85157,065,208.9486,055,679.17-29,100,29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964,543.231,439,858,875.69668,000,905.36-1,647,074,861.74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8,83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9,50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0670,604,92262.5600国有法人
许军军010,841,1031.0100境内自然人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5,453,1000.5100未知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745,4500.4400未知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3,262,5940.3000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82,6443,182,6440.3000国有法人
刘桀呈02,683,3960.2500境内自然人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2,425,6000.2300未知
程凌云02,251,8300.2100境内自然人
胡荣海1,351,5001,936,5000.1800境内自然人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强化供应链体系建设,灵活捕捉市场机遇,经营规模继续增长;同时大力推进扭亏清欠,经营管理能力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3.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经梳理,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存在对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本公司按新收入准则规定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1,625,105,964.58元从期初“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同时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将代理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将代理业务所涉预付款项、存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列报,代理业务所涉应付账款、预收款项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列报。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3户,其中二级子公司11户,三级子公司46户,四级子公司16户,详见本附注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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