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钱肖华、徐城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8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9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名称 | 预计总金额 (2018年) | 2018年实际发生额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酒类 |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1528.25 |
水电 |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104.70 | |
商标使用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含税) | 396.70(不含税) | |
房屋租赁费 |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0 | 36.20 | |
房屋租赁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56 | 50.70 | |
合计 | 2716.5 | 2116.55 |
3、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名称 | 预计总金额 (2019年)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酒类 |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水电 |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
其他 | 商标使用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含税) |
房屋租赁费 |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0 | |
房屋租赁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25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
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
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