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古越龙山股票代码:6000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十六号高北十六创意园B2号楼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幢11楼1102室住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幢11楼1102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0年5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古越龙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古越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有《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20年2月24日出具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修订稿)系依据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作出的修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前海富荣 | 指 |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盈家科技 | 指 | 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古越龙山、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前海富荣、盈家科技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之行为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前海富荣、盈家科技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前海富荣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17118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7日主要股东:深圳市亿尔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通讯方式:0755-82880107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郭涛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焦永笃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饶江山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黄婷 | 女 | 监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二)盈家科技
1、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幢11楼1102室法定代表人:高亚军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G2564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8年10月2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批发、零售;农业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开发;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广告服务;电信业务经营;国内贸易(不含国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6日主要股东:台州盈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7.22%)、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889%)、盈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3889%)
通讯方式:0575-88298796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高亚军 | 男 | 董事长、经理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郭涛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廖余容 | 女 | 监事 | 中国 | 广东深圳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的实际控制人为郭景文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家科技之控股股东台州盈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安吉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郭景文先生,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与盈家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景文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及盈家科技与上市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046,420股,持股比例为16.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及盈家科技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或减持其在古越龙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及盈家科技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25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0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
,则:
派息:P
=P
-D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古越龙山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155,046,420股人民币普通股;古越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1,094,627,725.20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前海富荣同意根据协议的约定,认购古越龙山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105,391,250股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金为744,062,225.00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盈家科技同意根据协议的约定,认购古越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49,655,170股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金为350,565,500.20元。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根据认购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5、认购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7、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2月24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3月11日,浙江省国资委做出了《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6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案。
2020年3月16日,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5月6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05,391,2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家科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49,655,17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55,046,4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古越龙山总股本由808,524,165股增加至963,570,5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6.0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与盈家科技合计持有古越龙山155,046,420股,股份比例由0%增至16.0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古越龙山股票不存在任何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富荣及盈家科技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古越龙山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郭 涛
2020年5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高亚军
2020年 5月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 |
股票简称 | 古越龙山 | 股票代码 | 60005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幢11楼11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155,046,420股 持股比例:16.09% 变动比例:16.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增持或减持古越龙山股份的安排。如有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郭 涛
2020年 5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高亚军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