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