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价格均比照市场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金额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黄酒市场并推广宣传黄酒文化,浙江古越龙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创意公司”)将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文化创意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总经理、董事徐东良先生曾任文化创意公司董事长,现已辞任,并已于2021年8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退出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文化创意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视同关联方,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在采购、销售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将订立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当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含税700万元(含700万元),预计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含税7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东良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徐东良先生回避表决。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本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1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在采购、销售等方面拟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是合理的,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文化创意公司与本公司无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其自开展文创业务以来,和各业务单位开展诚信合作,合同履约率为100%,具备充
分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古越龙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永祥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北京私服管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2.5%)、绍兴古越龙山原酒经营有限公司(持股32.5%)。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化妆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直街12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54981.50 |
净资产 | 1498413.66 |
营业收入 | 858154.16 |
净利润 | 98449.97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东良先生曾任文化创意公司董事长,现已辞任,并已于2021年8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退出手续,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文化创意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视同关联方,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对象及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 预计交易金额 |
浙江古越龙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酒类等 | 市场价 | 300 |
浙江古越龙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酒类及相关产品等 | 市场价 | 400 |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价格均比照市场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