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黄酒市场并推广宣传黄酒文化,浙江古越龙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创意公司”)将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文化创意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总经理、董事徐东良先生曾任文化创意公司董事长,现已辞任,并已于2021年8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退出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文化创意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视同关联方,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文化创意公司在采购、销售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将订立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当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含税700万元(含700万元),预计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含税7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徐东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2021-043公告《古越龙山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古越龙山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第182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则对《古越龙山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古越龙山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5号公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则对《古越龙山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