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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越龙山”)董事会同意吴晓钧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并于2023年1月5日收到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吴晓钧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对吴晓钧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文件,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另因工作调整,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附个人简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提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附个人简历:

柏宏先生: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干事,古越龙山生物制品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部长,黄酒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柏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吕旦霖女士: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昌县镜岭镇政府党政办干部、团委书记,新昌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干部(借用),新昌县政府办公室外事科干部、副科长、科长,新昌县级机关团工委书记(兼),共青团新昌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新昌县小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昌县小将镇党委书记,绍兴市人力社

保局人才综合处处长,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吕旦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李维萍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玻璃瓶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部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副部长,黄酒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兼)、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维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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