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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2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0-04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7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叶柏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发行总额: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发行数量为8,0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4)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同时,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5)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30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23日。

6)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A。7)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按照联席主承销商的主要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联席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风险评定为中等偏低风险,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可转债品种适用于所有社会公众投资者。因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原股东和所有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匹配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国投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

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未转股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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