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分类 |
1 | 科研项目补贴 | 1,947.39 | 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2 | 开拓市场补贴 | 1,472.30 | 与收益相关 |
3 | 专利奖励 | 1,007.00 | 与收益相关 |
4 | 研发费用补贴 | 470.00 | 与收益相关 |
5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0.98 | 与收益相关 |
6 | 其他 | 1.88 | 与收益相关 |
总计 | 5,039.55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计入本季度损益的政府补助3,092.16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099.6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847.76万元。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影响公司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8.34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