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董事会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3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鉴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引致的业绩补偿款金额较大,经浙江富润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收到江有归、付海鹏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00万元,剩余业绩补偿款后续支付计划暂未确定,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4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泰一指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实际追偿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六)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将持有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800.01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6,196.19万元,2021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68.01万元。该项金融资产所及股价涨跌可能对浙江富润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经审计,泰一指尚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38.36万元,未能完成其自愿追加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承诺人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353.46元。
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承诺人支付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承诺人履行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经审计,泰一指尚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2.06万元,未能完成其自愿追加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考虑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客观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精神,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承诺人协商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处理办法。如协商不成,将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明确其补偿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021年度,公司共减持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股票代码:000672)股票16,349,907股,期末的持股数量较期初已有大幅下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上峰水泥股票28,000,093股。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减少因上峰水泥股价波动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上述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能否实施或按预期实施,将受市场及宏观环境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董事会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浙江富润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富润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21,519.36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25,593.61 万元,其中子公司泰一指尚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9,492.94 万元,因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浙江富润公司管理层未能对泰一指尚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予以有效管控,在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的情况下,未及时组织协调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导致本期出现大额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对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认可。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保障公司价值的实现和经营能力的持续。
特此说明。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