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各类政府补助9笔,共计142.30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 名称 | 补贴时间 | 补贴项目 | 补贴 金额 (万元) | 补助依据 | 备注 |
1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2020-6-30 | 上饶经开区2019年度优秀企业奖励 | 20.00 | 饶开字【2020】18号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 | 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20-06-18 | 杭州滨江区发改局疫情期间房租补贴 | 13.75 | 区发改【2020】30号 | |
3 | 2020-06-28 | 上饶市信州区商务局支持外贸政府补助 | 27.60 | 饶开放办[2020]01号 | ||
4 | 2020-07-13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优惠贷款中央贴息 | 61.00 | 赣财金指[2020]3号 | ||
5 | 凤凰光学(日本)株式会社 | 2020-6-25 | 疫情期间稳岗补贴 | 13.20 | / | |
6 | 单笔3万元以下补贴(共计4笔) | 6.75 | / | |||
合计 | 142.30 | / | / |
注: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凤凰光学(日本)株式会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142.30万元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上述财政补贴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