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643,836.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0,931,997.2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866,434.05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112,527,536.64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52,181,862.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7,729,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904,831.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3%。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