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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保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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