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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4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具体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五年,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提请同意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

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因此,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无需就上述议案再次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邵建东先生、邓昱先生、孟娟女士、吴佳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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