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涉及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CHENRENBAO、李迎春、赵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