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更名为公证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司2018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江苏公证天业”)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公证天业”),更名后事务所的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