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关于收到《企业退城搬迁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企业退城搬迁通知的具体情况
2020年6月8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收到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下发的《关于对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斜泾路23号-25号、斜泾路27号企业退城搬迁的函》,函件全文如下: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对贵公司位于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斜泾路23号-25号,斜泾路27号的企业列入退城搬迁范围。
希贵公司接函后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准备。
特此函告”。
二、相关资产的说明
此次列入规划搬迁、土地收储范围的土地及房产包含了公司及子公司澄星日化所在地的全部生产经营用地和相关房产,资产具体情况以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正式搬迁方案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搬迁事项是根据江阴市退城搬迁有关政策,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优化区域布局,同时支持公司做强做优磷化工产业,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建设绿色环保、智能化工厂的发展需要,经江阴市澄江街道牵头,江阴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进行了多次商谈,达成的一致共识。
上述搬迁事项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经公司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公司可继续在现址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待公司未来新厂建设完成达到合适生产条件、相关方案获批复后、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搬迁。公司将着手研究产业布局调整及生产经营场所整体搬迁方案,并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协商搬迁解决方案,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四、风险提示
公司搬迁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的正式方案,目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