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邢博越的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2.35%增加至23.35 %,已成为第一大股东。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股东邢博越先生的通知,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30日,邢博越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3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
本次增持前,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0,18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16.12%;杜玲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268,247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杨蓓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32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2.50%;钟春华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647,596股,占公司总股本1.51%。
本次增持后,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157,254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3.3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名称 | 邢博越 |
通讯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30日 |
增持人名称 | 增持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邢博越 | 二级市场集合竞价 | 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30日 | A股流通股 | 3,731,400 | 1.00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425,854 | 22.35 | 87,157,254 | 23.3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