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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葡: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3月3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向禹先生、李建一先生、乔世民先生、许齐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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