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20-06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2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79,658,69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9906 |
(四) 会议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郭俊香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张新、李边区、胡南、徐瑛、董景辰、杨百寅、陈盈如、孙卫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宋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5亿元绿色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9,656,694 | 99.9997 | 2,000 | 0.0003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9,656,694 | 99.9997 | 2,000 | 0.0003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79,656,694 | 99.9997 | 2,000 | 0.0003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修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58,160,631 | 97.2426 | 21,277,763 | 2.7291 | 220,300 | 0.0283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5亿元绿色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78,508,002 | 99.9974 | 2,000 | 0.0026 | 0 | 0.0000 |
2 | 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 78,508,002 | 99.9974 | 2,000 | 0.0026 | 0 | 0.0000 |
3 | 公司注册发行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78,508,002 | 99.9974 | 2,000 | 0.0026 | 0 | 0.0000 |
4 | 修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7,011,939 | 72.6174 | 21,277,763 | 27.1019 | 220,300 | 0.2807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4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康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