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23)。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