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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李光董事委托吴旭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同意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通过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

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决议(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经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和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2、同意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签署《服务费支付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期限: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服务内容:管理广州国发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能投资”)及其属下关停企业、清理广能投资属下待清理企业(具体详见附件《委托管理协议》);

3、收费标准:参考上期合同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月度平均服务费以固定价方式收取,其中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按35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按42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按3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

三、《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同意通过)

为实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以下简称“LNG

应急调峰站项目”)的自主供气和调节功能,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2.67亿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其中自有资金约3.54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项目主要连接LNG应急调峰站和市内高压管网,共新(扩)建场站5座,阀室3座,新建高压管道45.78公里,达产总供气规模为28亿立方米/年。新建高压管道包括调峰站-黄阁门站、珠江LNG二期配套管线、华润横沥能源站配套管线。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6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8%约3.54亿元为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按运营期21年,年供气量约28亿立方米测算,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8%,税后投资回收期13.45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同时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也意义重大。

项目建成后可以接收多路气源,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用气安全,完善优化城市高压输配管网,促进周边区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优化大湾区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促进南沙区天然气市场开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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