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9年4月26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