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林业及园林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喷灌机械、木材采运设备、内燃机、摩托车、助力车、消防机械、微型汽车、电池、电动车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汽车销售;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
现拟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林业及园林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喷灌机械、木材采运设备、内燃机、摩托车、助力车、消防机械、微型汽车、电池、电动车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汽车销售;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森林防火装备;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视频监控设备开发及销售;通讯网络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通信器材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应急救援及防汛抗旱设备。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