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我们同意孙峰、李升高、黄文军、陈文龙、卢中华、陆莹、刘彬、陈武明、邓钊9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彬、陈武明、邓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国胜、刘彬、陈武明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