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现拟修订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二、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1-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拟修订为: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