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关联董事孙峰、李升高、黄文军、陈文龙、卢中华、陆莹按程序回避,独立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性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1-008)中对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的 比例(%)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240.61 | 0.48 |
江苏林海集团泰州海风机械有限公司 | 2,500.00 | 1,438.40 | 2.85 |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 | 646.97 | 1.28 |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 3,000.00 | 2,988.85 | 5.92 |
中国福马林业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 300.00 | 266.98 | 0.53 |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410.00 | 371.34 | 0.74 |
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 150.00 | 240.00 | 0.48 |
天津林工机械有限公司 | 50.00 | 86.76 | 0.17 |
小 计 | 7,460.00 | 6,279.91 | 12.44 |
其中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差距较大的原因为:由于产品结构调整,向江苏林海集团泰州海风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下降。
2、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的 比例(%)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26,552.78 | 31.56 |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1,600.00 | 1,359.12 | 1.62 |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50.00 | 0.00 | 0.00 |
林海商贸有限公司 | 40.00 | 15.65 | 0.02 |
小 计 | 28,690.00 | 27,927.55 | 33.20 |
其中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差距较大的原因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自主销售渠道,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减少。
3、2021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费 | 58.66 |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费 | 1.90 |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费 | 1.90 |
合计
合计 | 62.46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费 | 42.38 |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费 | 75.71 |
合计 | 118.09 |
4、2021年度关联方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 取出金额 |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15% | 3,000.51 | 85.60 | 3,086.11 | 0.00 |
合计 | / | 2.15% | 3,000.51 | 85.60 | 3,086.11 | 0.00 |
(三)2022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 600.00 | 0.92 | 2,988.85 | 5.92 |
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0.07 | 23.04 | 0.05 |
合 计 | 650.00 | 0.99 | 3011.89 | 5.97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与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为:公司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零部件自制比例,向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减少。
2、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预计 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 的比例(%)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 | 0.85 | 26,552.78 | 31.56 |
合计 | 850.00 | 0.85 | 26,552.78 | 31.56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与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距较大原因为:公司加大国际市场销售渠道建设,扩大自主销售,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减少。
3、2022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 总金额 | 2021年实际 发生金额 |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承租 | 场地租赁费 | 150.00 | 42.38 |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关联承租 | 场地租赁费 | 80.00 | 75.71 |
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职工餐费、会务费等 | 200.00 | 104.22 |
合计 | 430.00 | 222.31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注册资本:32043.83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摩托车、全地形车、助力自行车、电动车、发动机、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橡塑制品、空调器、汽油发电机组、锂电池及其材料、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消防机械等。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91,837.59万元,净资产余额65,977.39万元,营业收入93,337.69万元,净利润1,285.66万元。
2、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莹
注册资本:1424.8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九龙镇龙园路296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及其零配件,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30,208.77万元,净资产余额 26,827.02 万元,营业收入 8,572.32 万元,净利润-8.43万元。
3、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小松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台中路8号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24,182万元,净资产余额5,284万元,营业收入44,117万元,净利润1,364万元。
4、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莹
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梅兰西路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全地形越野车、全地形多用途车、高尔夫球场和园林特种车辆、动力机械、园林机械及配件等。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16,226.70万元,净资产余额10,203.34 万元,营业收入9,787.59万元,净利润124.8万元。
5、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199号
主营业务: 批发和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部件、助动自行车、拖拉机、电车、内燃机及配件、发动机及发电机组、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消防机械等。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1,335.83万元,净资产余额1,330.51万元,营业收入7,563.34万元,净利润106.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的企业;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为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采购:公司主要向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型号发动机及加工服务等;向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发电机等产品;
2、 关联销售:公司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特种车辆等产品。
3、其他关联交易: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承租部分经营场地;向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职工餐费及会务费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销售产品,同等质量的产品按基于市场的协议价格执行。
2、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按本地区市场的平均价格执行。
3、购买材料及商品按市场的价格水平执行。
4、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业务往来,依市场交易规则,按以上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