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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峰、李升高、黄文军、陈文龙、卢中华、陆莹按程序回避,独立董事投票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性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2022年度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预计 总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 的比例(%)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600.000.92494.100.79
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0.000.070.000.00
天津林工机械有限公司0013.770.02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0011.070.02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0018.810.03
合 计650.000.99537.750.86

2、2022年度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预计 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 的比例(%)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850.000.85844.821.15
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0013.120.02
合计850.000.85857.941.17

3、2022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交易 类别关联交 易内容预计 总金额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承租场地租赁费150.000.00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关联承租场地租赁费80.0037.86
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接受劳务职工餐费、 会务费等200.0092.25
合 计430.00130.11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预计 总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300.000.40494.100.79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0.000.2711.070.02
天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50.000.0713.770.02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0.070.000.00
合 计600.000.81518.940.83

2、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预计 总金额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 的比例(%)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800.000.94844.821.15
国机重工(常州)挖掘机有限公司100.000.120.060.00
中国福马林业机械上海有限公司35.000.0400.00
天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20.000.0200.00
合 计955.001.12844.881.15

3、2023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人交易内别关联交易内容预计 总金额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购置购买设备220.000.00
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接受劳务职工餐费、 会务费100.0092.25
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关联承租场地租赁费40.0037.86
合 计360.00130.1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注册资本:32,043.83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摩托车、全地形车、助力自行车、电动车、发动机、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橡塑制品、空调器、汽油发电机组、锂电池及其材料、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消防机械等。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85,843.26万元,净资产余额66,390.38万元,营业收入107,304.08万元,净利润1,323.10万元。

2、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莹注册资本:1,424.80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九龙镇龙园路296号主营业务:研制、生产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及其零配件,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27,969.09万元,净资产余额24,257.09万元,营业收入13,699.49万元,净利润-2,443.17万元。

3、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莹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经济开发区梅兰西路主营业务:生产全地形越野车、全地形多用途车、高尔夫球场和园林特种车辆、动力机械、园林机械及配件。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16,917.60万元,净资产余额10,305.41万元,营业收入19,715.70万元,净利润102.07万元。

4、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199号

主营业务: 批发和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部件、助动自行车、拖拉机、电车、内燃机及配件、发动机及发电机组、锂离子电池、塑料制品、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消防机械等。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1,417.58万元,净资产余额1,411.02万元,营业收入7,045.44万元,净利润80.51万元。

5、天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康忠

注册资本:1,892.32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临潼路99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等。

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8,171.1万元,净资产余额7,220.47万元,营业收入2,010.11万元,净利润

337.79万元。

6、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尚龙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辰科技园区华实道91号

主营业务:天工院重点在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汽车制造、试验装备、军工装备、海洋装备等多个行业开展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方向涉及节能减排、

智能控制、数字化工厂、物联网、液压传动、液力传动、机器视觉、测试分析等技术领域。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77,904万元,净资产余额71,934万元,营业收入9,456万元,净利润-3,820万元。

7、国机重工(常州)挖掘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鸣辉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898号主营业务:林业、矿山、采运、工程、环境保护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销售、维修、服务和租赁;橡胶软管组合件的生产和销售;百货、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销售;工程机械修理;搬运装卸服务;汽车货物运输;全国货物联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余额53,157.958万元,净资产余额6,848.477万元,营业收入33,457.654万元,净利润557.56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机重工(常州)挖掘机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的企业;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为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企业;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相关条款。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采购:公司主要向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型号发动机及加工服务等;向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采购专用车辆底盘等;向天津林业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配件等。

2、 关联销售:公司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特种车辆及配件等产品;向国机重工(常州)挖掘机有限公司销售高速插秧机及配件等产品。

3、其他关联交易:向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及配件等;向江苏林海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职工餐费及会务费等;向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承租部分经营场地。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销售产品,同等质量的产品按基于市场的协议价格执行。

2、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按本地区市场的平均价格执行。

3、购买材料及商品按市场的价格水平执行。

4、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业务往来,依市场交易规则,按以上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遵循“客观

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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