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3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3-017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3-018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2、3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