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