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济南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1】2151 号),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 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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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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