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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发出通知,2020年8月21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福州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通知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等规定,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沙县政府拟收储公司200亩土地用于产业园建设的议案》

为支持地方政府培育壮大浆纸产业集群,并规划建设绿色纤维产业园,同时解决公司土地闲置整改及盘活问题,公司拟将位于青州镇白沙坪200亩土地按福建省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结果即总额19,070,308.00元由沙县政府收储。

监事会认为:本次政府土地收储用于上述产业园配套建设,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规划,收储价格以中介评估确定,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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