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青山纸业股票代码:6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中兴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中街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中街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青山纸业 | 指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崔中兴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而导致的权益变动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崔中兴性别:男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码:41010319750131****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中街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中街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处置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 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处置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2,20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3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203,389股,已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处置成功,目前已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份被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崔中兴 | 2020.12 | 司法处置 | 80,203,389 | 3.4783 |
2020.12 | 司法处置 | 26,000,000 | 1.1275 | |
2020.12 | 司法处置 | 13,000,000 | 0.5638 | |
2020.12 | 司法处置 | 13,000,000 | 0.5638 | |
合计 | 132,203,389 | 5.7334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青山纸业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中兴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所在地 | 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
股票简称 | 青山纸业 | 股票代码 | 6001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崔中兴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32,203,390股 持股比例: 5.733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变动数量:132,203,390股 变动比例:5.7334%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崔中兴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