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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兴业证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219,677.0017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0.00不超过40,000.00
合计不超过259,677.00不超过210,000.00

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拟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碱回收技改项目68,014.6468,014.64
2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99,159.1249,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64,251.60
合计181,266.24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其中公司已于2022年11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195.76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6.196亿元,加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预计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3.14亿元,募集资金和收益及利息收入余额合计为17.46亿元。根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性闲置。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青山纸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部分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吕泉鑫 黄实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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