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4,514.90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5,088.59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02.43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任华贵先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成功辅导青岛豪江(301320)上市,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兴改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成功辅导仕佳光子(688313)上市,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