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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使用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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