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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07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提供总额不超过8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69,793.38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严炜、宋德明、许峥、徐功胜、穆茂武、曹一欢、淦贵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示范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收到银行函件,继续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永鼎泰富向中行示范区分行申请不超过8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严炜、宋德明、许峥、徐功胜、穆茂武、曹一欢、淦贵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2022-028、临2022-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法定代表人:朱其珍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8年1月18日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变、配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力设施除外);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通讯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86,872.06万元,负债总额为41,515.68万元,资产净额为45,356.3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5,556.43万元,净利润为7,971.48万元(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51%,严炜16.67%,宋德明7%,许峥6.33%,徐功胜5%,穆茂武5%,曹一欢5%,淦贵生4%。公司与其他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70,6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299,644.8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23,628.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2,764.8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30,248.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91%。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子公司反担保函;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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