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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7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

1.00 审议《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1.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1.02 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1.03 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1.04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05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1.06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1.07 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二、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并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三、听取并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

1.00 审议《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1.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1.02 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1.03 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1.04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05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1.06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1.07 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

意可进行发言

五、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的表决情况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1、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6日。

(三)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2日14: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的组织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二)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为:2019年12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代理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

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

4、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5、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请将手机调整至振动或关

闭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表决方式的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

投票方式请阅《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参加现场会议的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应在会议签到时向大会领取表决票。

(二)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领取表决票后,请务必填写好股

东名称、持股数、在“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并且其表决票不得遗失或转送他人,否则该表决票作废,并按弃权票处理。在会议进入表决秩序后进场的股东之投票为无效票。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对表决票上的审议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及弃权,并在相应的表决票进行表决,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四)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五)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议案一: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将以一次或分期发行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投资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及其他合规用途中的一种或几种用途。具体用途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以上议案,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

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赎回或回售安排、债券利率、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

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五、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经2019年1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以上议案,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836782亿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8204602亿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9836782亿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0.9836782亿股,全部由内资股股东持有。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8204602

普通股12.08204602亿股,全部由内资股股东持有。

以上议案,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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