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02《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公告》),公司向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交付了4亿元合作保证金,并积极与重庆金科就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部分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进行洽谈。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在约定的三个月合作磋商期内,双方未就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31日,重庆金科返还了公司4亿元合作保证金,并按约定支付了公司资金占用费8,476,712.33元(按8.5%/年计算)。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