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公司副董事长杜航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董事会,特委托董事长冉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九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9,776,154,244.17元,净资本为16,983,006,293.64元。
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19年上半年没有发
生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汇报》。
特此公告。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