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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8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6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孙志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常务副总经理陈郁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财务总监王丽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副总经理周启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减持主体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且根据其持有股份限售规定实施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减持主体计划减持总股数不超过620,66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55%。

?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董事孙志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郁弼先生、财务总监王丽雯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副总经理周启伦先生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孙志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88,6400.02%其他方式取得:288,640股
陈郁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92,0400.05%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69,600股 其他方式取得:622,440股
王丽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17,9600.03%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5,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32,960股
王寒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88,6400.02%其他方式取得:288,640股
周启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95,3600.03%其他方式取得:595,36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取得的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孙志芳不超过:72,160股不超过:0.004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2,160股2022/12/29~2023/6/28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所得个人资金需求
陈郁弼不超过:198,010股不超过:0.011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22/12/29~2023/6/28按市场价格以自有资金增持、股权激励所得个人资金需求
198,010股
王丽雯不超过:129,490股不超过:0.007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9,490股2022/12/29~2023/6/28按市场价格以自有资金增持、股权激励所得个人资金需求
王寒朵不超过:72,160股不超过:0.004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2,160股2022/12/29~2023/6/28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所得个人资金需求
周启伦不超过:148,840股不超过:0.008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8,840股2022/12/29~2023/6/28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所得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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