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朱洪彬、高健、刘桂华和韩箴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再鸿、龚经治和王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相关议案无异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对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铁军 毛家仁 张仁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