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8名,董事池田行广先生因境外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有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21日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